房屋租赁凭证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?
房屋租赁凭证、合同一旦遗失就必须在当地市一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,这个过程叫【登报挂失】,必须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租赁所才可以补办的
深圳地区市一级登报的报纸有哪些?
深圳地区市一级报纸有【深圳报业集团】旗下《深圳特区报》《深圳商报》《晶报》《深圳晚报》《南方都市报》等遗失声明登报媒体,也是深圳地区办事机关指定的登报媒体:如工商、税局、银行、公安局、租赁所、房管局等等。
房屋租赁凭证、合同遗失声明登报格式-----【深圳报业集团官方登报格式】
遗失声明
深圳***公司遗失房屋租赁凭证,备案号:******声明作废。
房屋租赁凭证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多少钱:
深圳特区报: 标题“遗失声明”100元,内容每14字50元。
深圳晚报:标题“遗失声明”不计费,内容每35字160元。
晶报:标题“遗失声明”不计费,内容每35字180元。
房屋租赁凭证、合同登报挂失-如何登
报登报流程:发登报内容→选择报纸→见报→付款
需要登多少天?一般登1天即可
多久可以见报?每天下午3点30分前截止第二天广告
登在哪个栏目?登在分类广告栏目
房屋租赁凭证、合同遗失声明登报联系方式:
深圳报业集团登报电话:0755-27673537 0755-61152051
深圳报业集团登报QQ: QQ1:1753081500 QQ2:1632085165 【邮件请发QQ邮箱】